- 积分
- 157
游客
- 元宝
- 0 个
- 银子
- -2 两
- 贡献
- -2 点
- 威望
- 0 点
- 注册时间
- 2011-5-13
- 在线时间
- 99 小时
游客
|
注册成为金坛论坛会员,与千万金坛网友开启缘分旅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现在注册
x
16日上午,新北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摩托车醉驾案,司机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据了解,这是自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市首例摩托车醉驾案。
今年5月12日晚,市民陈某骑一辆摩托车到新北区孟河镇一家饭店吃饭。席间,陈某喝了3两多白酒,还喝了啤酒。
当晚8点多钟,酒席结束,朋友提出开车送陈某回家,但陈某考虑到骑摩托车回家也就10多分钟,而且又是在乡下,应该不会有交警检查。于是,他骑着摩托车上路了。
车骑到一个路口时,陈某的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相擦。轿车保险杠受损,陈某倒地,但人没有受伤。轿车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陈某满身酒气,于是就报了警。经警方鉴定,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1.9毫克/100毫升,属醉驾。
公诉机关指控,陈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陈某在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承办法官介绍,相对来说,摩托车危害较汽车小,因此在同等情形下,对摩托车危险驾驶判处相对较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