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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报全媒体讯 离婚后,前夫“鸠占鹊巢”,竟住在了前妻吴女士的婚前房屋内,而且一住就是多年。前夫不肯搬走,吴女士被逼无奈只能在外租房。近日,法院判决,吴女士的前夫王某必须搬离。
  20多年前,吴女士的丈夫因车祸去世,留下她和不到10岁的儿子小严相依为命。两年后,吴女士和王某再婚,王某搬进吴女士家,两人共同抚养小严。但这段婚姻没能维持几年,双方就离婚了,当时两人约定:小严由吴女士抚养,房屋归小严所有。离婚后,王某曾搬离吴女士家,但后来又搬了回来。吴女士念及多年夫妻感情,留下王某继续居住,但此举却是她噩梦的开始。此后多年,两人因生活理念、性格脾气不合,经常争吵、打斗。
  小严因求学及工作离开家后,吴女士也搬离了这套房屋。原本属于母子俩的房子被王某“鸠占鹊巢”,吴女士回到常州只能租房居住。虽然她多次要求王某搬出,但王某坚持不肯。今年7月,吴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搬出。
  王某当庭表示,他在房子里已经住了20多年,两人结婚后共同抚养小严,即使离婚后,他还借钱给小严结婚。他是小严的继父,有权利要求小严承担赡养义务。对此,小严表示愿意对王某承担赡养义务,并为他另行租房提供租金帮助。
  法院认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吴女士母子,王某无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且,吴女士和王某离婚时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王某应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予以履行。此外,小严已明确表示愿意为王某另行租赁房屋提供帮助,因此,王某以无其他房屋居住为由拒绝搬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据此,法院日前判决,王某必须搬离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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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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