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金坛城市门户网

热门搜索: 活动 交友 车展 出租 出售 优惠

查看: 16775|回复: 3

[其他闲聊] 一小偷入室盗窃发现房主不在,居住三个月

  [复制链接]

16

主题

79

帖子

1053

积分

正八品:县丞

Rank: 6Rank: 6

发表于 2016-9-8 10: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册成为金坛论坛会员,与千万金坛网友开启缘分旅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现在注册

x
        小偷入室盗窃后,不仅没有离开,居然趁被盗人家里无人居住,在房主家住了三个月。近日,巴中市南江男子赵某某,被南江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巴中市南江男子赵某某无业,去年开始偷盗,作案地点主要在南江县八庙乡、沙河镇等地。2015年6月,赵某某来到南江县沙河镇进入蒋某某家中企图盗取财物,在发现蒋某某家中无人居住时便住了下来,直到去年10月7日,蒋某某一家人从外地务工回来才被发现。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6月中旬至2015年10月7日期间,被告人赵某某趁南江县八庙乡村民肖某某、田某某,和沙河镇村民蒋某某外出务工家中无人之机,先后进入肖某某、田某某、蒋某某家住宅,将三被害人家中的腊肉、米、面、油等食品食用,盗走肖某某住宅内现金60余元、裤子1条。将蒋某某住宅内的1圈电线和1把电锤拆卸,获取内部铜线后转卖,获利40元。

  随后,赵某某发现蒋某某家无人居住,加上他自己没有落脚的地方,便将蒋某某家当成了“旅馆”,不仅时常住在其中,还在里面生火做饭,吃吃喝喝。由于附近人烟稀少,这一情况直到去年10月7日,蒋某某一家人从外地务工回来才被发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赵某某多次入户盗窃,并造成他人部分财物损坏,且未予赔偿,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依法从严处罚。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金坛论坛——贴近生活,服务百姓,信息服务金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1349

帖子

111

积分

从九品:吏目

Rank: 2

发表于 2019-7-24 12: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看看不说话
金坛论坛——贴近生活,服务百姓,信息服务金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现在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