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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落实‘两法’护航青春”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0起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典型案(事)例,其中包括一起检察机关联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入职查询制度的典型案例。
最高检通报的案情显示:蒋某云,女,1991年2月生,江苏溧阳人。2010年9月,蒋某云因强迫卖淫罪被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0元。刑满释放后,2019年9月,蒋某云应聘成为溧阳市某幼儿园的临聘老师。
2020年12月,溧阳市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在联合开展入职查询专项活动中,发现蒋某云的上述前科,教育主管部门立即责令学校对其进行处理。学校对蒋某云予以解聘。
为有效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行为,2020年6月10日,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与溧阳市教育局、溧阳市公安局、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的实施办法》,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对象和行为做出全方位的入职查询规定。
查询人员范围拓展到保安、门卫、保洁员等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其他工作岗位人员,查询行为既包括强奸、猥亵等直接性侵违法犯罪行为,也包括相关的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图说:今年5月18日,多部门联合对溧阳一家婴幼儿早教中心开展现场督察。最高检供图)
溧阳市教育局主动向溧阳市检察院申请对全市9286名教职工,包括各公办、民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在编人员和临聘人员进行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通过排查,共筛查出16名人员有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记录,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妥善处理。
临聘教师蒋某云曾有强迫卖淫的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溧阳市检察院立即向溧阳市教育局发出查询结果通知书,并督促溧阳市教育局按照职业禁入规定和入职查询实施办法作出处理。溧阳市教育局收到查询通知书后,立即责令学校作出对该临聘教师的处理意见。
针对当地大量校外培训机构处于监管空白的情况,溧阳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进一步将该行动拓展到校外培训机构850名人员,查询人员包括校外培训机构的教练、老师、保洁、前台等,查询内容不仅包括刑事犯罪行为,还包括了行政违法行为。
溧阳市检察院针对以上情况,已将20余件线索移送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严格按照入职查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入职查询制度。制度吸纳了检察机关近年来的入职查询实践,对入职查询的主体、途径、内容、处理等做出了全面规定。该案中当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依托本地机制,主动开展入职查询工作,有效防止了有相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进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的预防作用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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