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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男子黄某干活时不慎被下坠的玻璃割断了手筋,主家认为是他自己不小心,而黄某认为是窗户质量有问题,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昨天,经永红街道司法所调解,黄某获赔8000元。 黄某和李某都暂住在永红街道,离得比较近。今年,李某买了套二手房准备落户常州,入住前需简单装修一下。7月13日,李某请黄某来干活,在 拆玻璃窗时,上层玻璃意外掉落,黄某右手腕被划出一道15厘米长的口子,顿时血流如注。李某立即将黄某送到医院,经诊断,黄某右手腕3根手筋被割断,需手 术治疗。7月19日,黄某出院后向李某索要医药费,李某认为自己已垫付了2000元,尽到了义务。双方谈了几次,均不欢而散。 黄某无奈向司法所求助。他说,因为这次受伤,他花去医药费1.5万元,而且手腕留下残疾,影响干活。李某则称,事发时,黄某只顾与来家里收废品的人说话,干活不专心,导致玻璃坠下,责任应该自负,况且他已经垫付了医药费。 永红街道司法所受理后及时调查取证,向双方说明法律法规,指出李某与黄某构成雇佣关系,对黄某受伤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但黄某干活时分心,自身也有一定责任。经积极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李某一次性支付黄某后期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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