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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人在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了一万元想转存到建设银行,在建设银行自动存款机上存款的,多次放入还是有半打无法存入。
后寻找原因发现每一张纸币上都被用铅笔写上了名字,一想肯定是最近学生开学交钱高峰期。
刚找来一块橡皮一张张的擦除笔迹,擦完后点了下居然有41张被写了名字,多者同一名字出现了10几次。
请问这样做的朋友,你为了证明自己交的钱是真钞,却要给别人带来多少麻烦?而且你考虑到你这样的行为严格意义上来说是违法行为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关于对人民币的保护有专章规定。
1995年3月18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根据该款规定,在人民币写字,即使没有使之损毁的故意,写字总是故意的,而写字必定要损毁人民币的原来形态,因此,该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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