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472
游客
- 元宝
- 0 个
- 银子
- 361 两
- 贡献
- 1319 点
- 威望
- 0 点
- 注册时间
- 2011-11-21
- 在线时间
- 72 小时
游客
|
注册成为金坛论坛会员,与千万金坛网友开启缘分旅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现在注册
x
金坛某小学的学生小轩将菜汤打翻,致使同学小涛烫伤。7月25日,经协调,由学校赔偿11万余元,小轩家长赔偿5000元。
今年2月25日上午11点左右,小涛和小轩在教室门口玩耍。小轩不慎将学校做好的菜汤打翻,倒在了小涛身上,导致其腰部烫伤。老师见状后,随即将其送到医院救治,经过约半年的治疗,目前小涛的烫伤已基本痊愈。
然而,对于事故的赔偿问题,当事几方产生了矛盾。小涛父亲认为,学校管理不到位应负主要责任,小轩是事故的直接导致者,但他尚未成年,其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并不否认应负主要责任,但表示教育未成年孩子的责任应由家庭和学校双方承担,才能尽量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小轩母亲表示承担相应责任是应该的,不过家庭经济实在困难。
7月25日,经过金坛经济开发区司法所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学校承担医疗费、精神抚慰金和后续治疗费等所有费用共计11万余元,其中医药费学校已先予支付。另外,鉴于小轩家庭困难,由其监护人赔偿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