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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多月前,市民龚某目睹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全过程:“一名男子把一名女子打得脸上、头上都是血,整个头都肿大了,女的一直说眼睛看不到了,直喊救命,可那男的就是不听,还死命打她。”
龚某提到的打人男子姓常,今年45岁,现在武进打工。此人劣迹斑斑:1999年7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5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7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2010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而此次常某又是为何对一女子大打出手呢?原因说起来还真让人难以置信,竟然只是因为女朋友干某朝他的朋友眨了下眼,为此常某醋意大发,进而挥起了拳头。
2011年4月,经朋友介绍,常某与干某认识。没多久后,两人就确定了恋人关系,并过起了同居生活。虽然常某脾气不是很好,但对干某还算不错,所以经历过一次失败婚姻的干某,很想好好经营与常某的这段感情。哪怕常某经常因为小事发脾气甚至动手打她,干某都默默忍受了。
干某的一片真心,在常某看来却是软弱的表现,所以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他总是拿干某当撒气筒。2012年1月,已经找了好几个月工作的常某仍然一无所获,眼看就要过年了,可连准备年货的钱都不知道在哪。没办法,只能借点钱过年了。
1月12日早上,常某再次与干某一起外出找工作未果后,就来到湖塘龚家村找朋友陈某,并在陈某的暂住地吃了午饭。借着酒兴,常某向陈某开起了口,陈某也是爽快人,一口就答应了,不过他也说了句让常某很没面子的话:“我可是看在干某的面上借给你的啊。”同时,常某还发现,干某朝陈某挤了挤眼睛。“这还了得,当着我的面都挤眉弄眼,要是我不在的话,还不知道要怎么样了。”越想越窝火的常某与干某离开陈某暂住地后,当街就打起了干某,质问其是否与陈某有一腿。
经鉴定,干某被打伤致鼻骨粉碎性骨折及右侧筛骨骨折,其伤已构成轻伤。日前,常某被武进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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