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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事] 为了报复,竟拿刀砍伤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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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 14: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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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某,云南人,1993年生,未满18周岁,上完小学二年级就退学在家,十多岁时外出打工。2007年,孙在宜兴打工期间认识了老乡小娟,两人谈起了恋爱。当年年底回家时,双方父母正式见面。

  去年8月,孙因盗窃摩托车被抓,被判拘役5个月。今年1月,孙刑满释放,回老家过年时,小娟的父母打电话让孙上门吃饭,小娟不肯,理由是“孙坐过牢,影响不好”。为此,孙一直闷闷不乐。

  此后,孙发现小娟对自己越来越冷淡,后来又从老乡处得知,自己“坐牢”时,女友已和一个姓陈的好上了。为此,孙气愤不已。

  今年2月底,孙和小娟到常州打工,小娟在一家KTV做服务员。孙发现,小娟经常背着自己跟别的男人打电话。他就想方设法打听小娟的行踪。

  3月14日上午,孙跟踪发现,小娟和一名男子在一起。因之前在QQ空间看见过该男子的照片,孙确认那名男子就是小娟的新男友陈某。随后,孙在附近杂货店里买了一把菜刀,向两人走去。

  小娟看到孙走来,就躲到一辆车后面。而陈某不认识孙,见孙冲自己走来,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右手臂就被砍了一刀。陈某下意识去夺刀,可刀没夺到,肩部又被砍了一下,陈见势不妙撒腿就跑。路人报警后,孙很快被警方抓获。经鉴定,陈某的手臂刀伤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案发时孙某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犯罪,最后,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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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流: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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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 16: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的也太没文化了吧,既然嫌弃他为什么还要跟他一起来常州打工呢,还害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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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 16: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痛心 发表于 2011-7-2 16:10
这女的也太没文化了吧,既然嫌弃他为什么还要跟他一起来常州打工呢,还害了别人

是的哇  我也纳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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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4 12: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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