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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怀孕后,必须适当增加营养,但是合理的控制体重对于孕妇是很重要的。孕妇体重过重会增加许多危险的并发症,如慢性高血压、先兆子痫、妊娠糖尿病、肾盂肾炎、血栓症、过期妊娠及胎儿过大和难产等,甚至产下先天性异常儿;同时剖腹产的比率也会相对增高,而手术及麻醉的困难度,麻醉后的并发症及手术后的伤口复原都是问题,尤其是高血压患者在生产前后所引起的心脏衰竭,更可威胁到产妇的生命。
1、孕妇标准体重及其构成
 专家推荐孕妇孕期体重增加不应超过12公斤(这是在标准体重的情况下,标准体重=身高-105,在这个基础上可上下浮动10%均为正常体重),如果孕妇体重低于标准体重超过10%,孕期增加14-15公斤为正常,孕期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应增加7-8公斤为正常。在增加的这12公斤中,胎儿的体重占3公斤左右,胎盘和羊水约是2公斤左右。
2、为什么怀孕各期体重增长不同
从怀孕的进程上来说,孕早期胎儿生长发育比较缓慢,孕妇的机体还处于生理调整过程,这时对膳食中的热量需求与孕前基本一样,无须急于增加营养。到了孕中期以后,孕妇早孕反应停止,食欲大增,胎儿生长发育加快,还有母体血容量增加,孕妇子宫和乳房的增长,还有脂肪的储存,增重加快。孕晚期主要是胎儿和胎盘,还有羊水的增加。
3、怀孕各期的标准体重增长
因此最理想的体重增长是在孕早期(怀孕3个月以内)增加2公斤,中期(怀孕3-6个月)以及末期(怀孕7-9个月)各增加5公斤,前后共12公斤。如果整个孕期增加20公斤以上或孕妇体重超过80公斤,都是危险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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