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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音喇叭、高亮LED电子屏、扰民的移动广告车遭到不少市民的投诉,5月19日上午10点,在太湖东路世茂香槟湖小区门口,新北城管大队环球恐龙城中队联合交警部门查处了一辆移动广告车。
当天上午9点,新北城管大队环球恐龙城中队队员,发现了这辆广告车在路上一边缓慢行驶,一边播放广告,该大队遂向交警部门提出联合执法的请求,最终由交警部门在太湖东路东南花园南门,将违章车辆进行了拦截并查处。
现场,城管队员对当事人开出了《执法事项提示书》的行政指导,要求当事人对违章行为予以整改;交警部门针对当事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开出了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决定。
新北城管大队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吸引人气、加强宣传,流动广告车逐渐增多。这类车辆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制造噪音,还有潜在的道路安全隐患。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交通车辆车身设置广告或使用加载电子屏、音响等形式播放户外广告。根据《办法》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此行为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据介绍,今年以来,由市城管局、城管支队牵头开展的各项整治活动陆续展开,目前,以商业宣传为目的的广告车暂停审批,5月至10月将全面开展移动车身广告整治活动,一旦发现广告车,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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