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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4日晚上11点, 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儒林中队接到110指令,称洮西往水北方向的公路上发生车祸,有人员受伤,两名交警立即赶赴现场。
民警俞鑫
现场有一辆轿车翻在路边的田里,现场有两名男子,一名男子自称叫唐某,说他自己是驾驶员,还有一名男子叫王某,唐某受伤稍微重一点,当场就有救护车把他们俩带到金坛人民医院去了。
王某是这辆车的车主,事发时浑身酒气,唐某自称是他的朋友。经现场吹气测试,唐某并未饮酒,按理说,唐某开车是很正常的,但警方却发现其中似乎有些奇怪的地方。
处警现场唐某
我开他的车不熟悉,我一打方向盘就冲下去了,方向盘打的有点急了。车上就我们两个人,我没喝酒。
民警俞鑫
一般来说车子都是车主自己开,不会让别人来开,而且王某身上有很浓重的酒味,而唐云没有喝酒,我们就怀疑这是一起顶包事故。
随后,警方根据两人的叙述调取了车辆行驶轨迹的监控,在一段路面的监控画面中,清楚记录下事发前车内的画面。
民警俞鑫
在当天晚上22:20:57的时候,在金坛大道与钱家路路口由北向南,有一张正对着很清楚的画面,画面显示着王某是驾驶员,唐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根据这个我们就确认当时是王某开的车子。
第二天凌晨零点多,交警再次来到医院,对两人进行询问,可车主王某却依然否认事发时车子是他开的。
嫌疑人王某
我们从西岗过来的。这个小路唐某不敢开,我帮唐某开出来,然后上大路了给他开的,出事的时候是唐某开的。
王某同时向警方提供了行车记录仪,从这段画面中只能看到事发时的情况,但不能确认汽车到底由谁所开,难道,事实真的如王某所说吗?随后,交警将两人分开,耐心教育,以便从中寻找答案。经过十几分钟的询问,唐某的心理防线被攻破。
王某的朋友唐某
出事故的时候,是王某开的。(你知道你替他顶包是什么后果吗?)不知道。
原来,当晚王某和唐某在一起吃饭,席间,王某喝了不少酒,两人一起离开饭店,唐某本打算开车,却被王某拒绝了。
王某的朋友唐某
他那个车是手动挡的,我说我开的,刚开始上车的时候,我说我开的,然后他说不要紧,然后就开了,出了事我说这怎么办呢?当时头有点疼,他说让我顶包,我说好的,我当时也没怎么想。
由于车辆侧翻时撞击比较严重,正副驾驶位的安全气囊已全部弹出,为了进一步还原案件的真相,警方又采取了更加科学的手段。
民警俞鑫
我们对驾驶位和副驾驶位的气囊上的血迹进行提取,分别提取了唐某和王某的DNA,送到金坛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鉴定下来副驾驶位气囊上的血迹确实是唐某的。
经鉴定,事发当晚,王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76.7毫克,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目前,王某已被金坛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而为他顶包的唐某也将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根据法律规定,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民警俞鑫
奉劝广大驾驶员,不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毁的不止是一个家庭,这起案件毁的就是两个家庭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这里我们也希望广大驾驶员将这句话牢记在心,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向酒驾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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