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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顶尖财经网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通知》指出,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 《通知》提出,《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为加快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开了好局。 各地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优先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 《通知》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动居住与商业、办公、生态空间、交通站点的空间融合及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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