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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诗歌古国,无人不吟诗,无物不入诗,恐怕并不夸张。因此,强调诗歌的原创性,着力点应该是形式的创新,包括段落的新异和字词句的出新,无数诗人为此绞尽脑汁,却并无斩获,相反失去了自我。前段时间流行的梨花体,正面去看,可以理解为这样努力的一种尝试,只是走向了反面,完全忘记了诗歌的基本的诗境。从这个角度看,黄晓春的诗歌里,这样的尝试并不多,这也许跟他的心性有关,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我曾经说过,所有的态度都是人生态度,诗歌也一样。不多不是没有,你读这首《童年》:童年是不听母亲声声唤归//拿着纸风车迎面而跑//和草地上如白云般//悠闲的鹅群为伍//腰间别枝木枪//就以为是将军//的那个顽皮//男孩。这样一种头重脚轻的倒装,完全颠覆了诗歌惯有的形式,却又更具智慧地表达了主题,令人一新。另一首《乡间诗人》亦有类似的探索。另外,诗歌中的字词句的出新不多,出新不是向生僻靠拢,以怪异取胜,而是创新一种的重要标志,也是带有个人独特体验的审美的特征。
带有个人独特体验的审美,不仅仅是诗歌这一艺术形式的需要,却是诗歌这一形式最为擅长。有一位写诗歌的朋友这样讲诗歌的看法,他说:诗歌是一种特殊的知识,是提供看待世界的不同角度,是正常世界的补充。因为不同,所以独特。在这一点上,黄晓春显示出了他的创作功力,诗集中很多篇幅让我感动。我尤其喜欢其中的《我们这一代农民》:我们这一代农民//一半在天地一半在工厂//一手握锄镰一手造产品//耳朵听惯鸡鸭鹅的合唱//如今也爱听机器的交响……这里有生活的写照,更加有诗意的昂扬。《泪珠之梦》也是,独特的视角流淌出爱人之间的依恋和包容,颇具感伤。其他如《月》,《屋后的山坡》等等,都是符合这一要求的杰作。
朱光潜在他的《诗论》中,谈到了诗歌的起源,是古代祭祀时的祈祷跟祝福。诗歌的创作和欣赏需要的心境是“凝神注视”。诗歌的审美意象强调的是“孤立绝缘”。这样一些概念的存在,给诗歌本身赋予了一种神秘感。而神秘感与之前提到的原创性,独特体验的审美,都是浑然一体,密不可分的。他们,彰显了诗歌的“这一个”。而如何能做到,我个人的理解是:除了热爱,须得敬畏。敬畏生活,敬畏艺术,包括艺术形式。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黄晓春已经具备了对生活的热爱,对诗歌的热爱,他只要再有些许敬畏之心,一定能有更大成就。正象他自己在后记中写的那样:可真诗总在无法达到的地方,跋涉是永远的主题!
跋涉也是一切热爱生活,热爱艺术的人们永远的主题。
作者:老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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