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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苏0413执恢195号 申请执行人邵俊如、邵玲、邵莹申请执行吴俊华、邵红珍、尹瑞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2288475元(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因被执行人吴俊华、邵红珍、尹瑞萍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申请执行人邵俊如、邵玲、邵莹的申请,本院现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吴俊华、邵红珍、尹瑞萍下落(吴俊华,男,1976年1月28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20482197601280136,住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春风新邨15幢101室。邵红珍,女,1946年12月13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20422194612130125,住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春风新邨15幢101室。尹瑞萍,女,1975年8月9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20422197508090307,住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春风新邨66幢206室)。凡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吴俊华、邵红珍、尹瑞萍下落者,并由我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吴俊华、邵红珍、尹瑞萍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邵俊如、邵玲、邵莹的承诺给付悬赏金人民币10000元。该悬赏公告有效期为一年 (具体时间以保单为准)。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联系人:颜辉、朱丞基 电话:0519-82399724、18118353098、 1811835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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