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成为金坛论坛会员,与千万金坛网友开启缘分旅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现在注册
x
时间:2月5日
地点:金坛法院刑庭
被告:樊某
罪名:盗窃罪
金坛市民陈女士在金城镇中心小学南面,经营一家鲜花店,去年2月8日一大早,她准备开店营业,发现原本锁好的卷帘门被撬开了一道口子,可容个子矮小的人钻进店里。
陈女士赶紧进店查看,发现店里被翻的一片狼藉,收银台的抽屉被打开,里面的几百元营业款不见了。
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好几家沿街店铺,隔壁张女士的小杂货店的卷帘门也是被强行扳开,店里不仅少了上百元现金,还失窃几十包中华牌和玉溪牌等香烟。
民警根据线索,于去年11月,抓获了偷东西的未成年人小刘和小丁等人。小刘等承认撬门偷了钱和香烟,但是被一个叫樊某逼迫的,不偷就被打,后来偷到的赃款和赃物也都交给了樊某。
经民警调查,现年19岁的樊某是金坛本地人,曾因犯抢劫罪,去年8月被判刑,正在监狱服刑,于是将他从监狱押回重审。
樊某交代,去年,小刘、小丁等因打伤他人,向他借了3000多元赔偿,之后就一直被樊某追着要这笔债。去年2月7号晚上,小刘等实在被逼得没有办法,只好去偷东西,但没有成功,结果遭到樊某和两个小混混的一顿毒打。于是,小刘等又窜到金城小学附近,大肆盗窃店铺内的现金和香烟,案值2500多元。而樊某为了逃避罪责,则躲在一旁遥控指挥。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教唆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尤其是教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另外,在坐牢期间,还发现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数罪并罚。
在法庭上,被告人樊某却突然翻供,称自己只是打了小刘等人,没有教唆他们去偷东西。
法庭将简易审判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择日重新审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