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金坛城市门户网

热门搜索: 活动 交友 车展 出租 出售 优惠

查看: 4657|回复: 3

[宠物交流] 守法养狗——南京黑狗咬人之反思

[复制链接]

431

主题

3445

帖子

205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金坛零距离车友会成员爱心大使

发表于 2010-11-23 09: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册成为金坛论坛会员,与千万金坛网友开启缘分旅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现在注册

x
       事件回顾: 东方网7月18日消息:昨天一大早,一只大黑狗在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经五路立交桥下,突然兽性大发,连续咬伤三位路人后,很快从现场消失。闻讯赶来的民警在市民协助下,将伤人的狗逮住,并送往江北一流浪犬收容站。
      
       法理介绍: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加重了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这不能不让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警醒。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解析:如果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所造成,可免除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即受害人没有按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知识、经验和习惯稍加合理注意,甚至对结果毫不顾忌, 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仍必须担责,只不过可以减轻责任;如果是受害人有一般过失或没有过错,宠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则必须全额赔偿。另一方面,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要想减、免责任,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受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果不能举证,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在这种情况下,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比前一种情形应承担更大的责任。一方面,不管对该宠物的饲养是否经过合法登记,只要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管理规定”(如未经许可带进禁入场所)且未“采取安全措施”(如给狗戴嘴套),就得对损害担责;另一方面,不管受害人有无过错,都不能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且饲养人和管理人必须承担全部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一方面,此类宠物限定在“禁止饲养”,即烈性、容易伤人、伤人后危害严重,如藏獒、黑贝、苏联红等大型凶猛犬只,剧毒蛇类,狮、虎等猛兽。另一方面,由于饲养此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等同于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存在故意,故不论何时、何地、何因,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本条主要是调整因“流浪狗”、“流浪猫”等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不管宠物是基于什么原因、什么时间被遗弃或逃逸,只要造成了他人损害,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谁是宠物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原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必须无条件承担侵权责任。原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免责情形,仅限于:遗弃、逃逸的动物已回归自然,变成了野生动物;遗弃、逃逸的宠物已被他人收留,应由新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解析:如果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所造成,宠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即使没有过错,甚至完全不知情,也必须和第三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第三人、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中的任何一人承担全部责任,或者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即使对赔偿问题有意见,也只能在承担责任之后,再要求第三人赔偿。


金坛论坛——贴近生活,服务百姓,信息服务金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1526

帖子

125

积分

游客

交友中心会员零距离108将 之 地幽星·病大虫·薛永

QQ
发表于 2019-7-24 12: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金坛论坛——贴近生活,服务百姓,信息服务金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1412

帖子

54

积分

游客

发表于 2019-7-24 12: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意思。。。
金坛论坛——贴近生活,服务百姓,信息服务金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934

帖子

121

积分

游客

发表于 2019-7-24 12: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看看不说话
金坛论坛——贴近生活,服务百姓,信息服务金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现在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