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成为金坛论坛会员,与千万金坛网友开启缘分旅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现在注册
x
一定要正确区分定金和订金 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近日 市民柏先生就因为想要回2万元定金 柏先生已到谈婚论嫁的年龄 4月,柏先生独自到售楼处看房 选中一套房源后交了2万元定金 约定一周后交齐首付款、签订合同 没想到,柏先生回家和家人商量时 考虑到家庭经济条件不能承受高额房贷 他的父母不同意买房 权衡之下 柏先生到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想要回2万元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柏先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因为写明是“定金”,售楼处可以一分不退。但考虑到柏先生家庭实际条件,工作人员和售楼处进行了沟通协调,最终,售楼处同意上报总公司,审批柏先生的退款事项。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由当事人一方预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定金应当
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一般情况下被视作预付款,是否退还,还要酌情而定。
来源:常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