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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建发〔2011〕79号
★ 关于征集金坛市城镇建设等方面 老照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老照片是历史的缩影和见证,是珍贵的档案资源。金坛市城建档案馆决定向社会征集反映金坛历史变迁和社会发展的老照片及相关的史料,以丰富馆藏,积累、保存和利用珍贵历史资料。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帮助或提供线索。
一、征集内容: 1、反映金坛历史变迁、城市面貌的老照片(时间不限)及相关的历史资料、实物等。 2、反映金坛市各个领域变化的有代表性的照片,特别是能够展示城市发展变化、建设成就的老照片; 3、反映民俗风情、家庭、城市风貌和人民群众生活变迁的照片。 二、征集照片的要求: 色彩尺寸不限,照片要清晰,内容要真实。无权属纠纷。附上文字说明,注明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拍摄人的姓名和提供照片的人的姓名、地址、通讯、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征集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将由主办单位邀请文史专家和摄影名家进行鉴定、评选与录用,对于征集的照片不论录用与否均返还原件,是否录用将在征集活动截止以后一个月内告知照片提供者。 2.照片一经录用即支付稿酬,被录用的照片由主办单位复制后返还,主办单位对录用的照片拥有使用权,在今后的有关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含商业用途)事项中使用,不另付稿酬,但拍摄者拥有署名权。 3.录用照片给付稿酬标准如下:1949年10月1日以前形成的照片给予300元-1500元/张,解放后至1985年前形成的照片给予200元-1000元/张,1985年至2000年期间形成的照片给予50元-800元/张。 四、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5月30日 五、送稿地址:金坛市城建档案馆(金坛市西门大街9号三楼) 邮编:213200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