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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新 网 南 昌 8 月 6 日 电 (王 剑) 南 昌 市 西 湖 公 安 分 局 6 日 晚 连 夜 召 开 新 闻 通 气 会 ,澄 清 网 络盛 传 的“南 昌 大 桥 数 百 人 自 杀”谣 言,发 帖 者 蒋 某 华、蒋 某 被 处 以 行 政 处 罚 。
8 月 4 日 晚 ,一 则 “特 大 新 闻:南 昌 大 桥 数 百 人 自 杀”的 帖 子 在 网 络 出 现 并 被 大 量 转 载,引起 多 方 关 注,网 民 议 论 纷 纷。
对 此,警 方 通 报 称,南 昌 市 西 湖 警 方 在 有 关 部 门 的 配 合 下,迅 速 依 法 展 开 调 查。现 已 基 本 查 明,所 谓“特 大 新 闻:南 昌 大 桥 数 百 人 自 杀”事 件,系 南 昌 蒋 某 华、蒋 某 父 子 策 划,其 中 蒋 某 华 等 人 组 织 多 人 上 南 昌 大 桥,由 蒋 某 拍 下 照 片,加 上 事 先 拟 好 的 文 字,上 网 发 帖、传 播。
经 警 方 调 查 :蒋 某 华,男, 南 昌 人,长 期 从 事 工 程 承 包 业 务 ;蒋 某,男,系 蒋 某 华 之 子,2010年 从 某 大 学 毕 业 以 后 经 营 一 家 传 媒 公 司。警 方 认 为,蒋 某 华 因 对 法 院 工 程 款 纠 纷 案 件 判 决 不 服 , 一 直 试 图 以 各 种 方 式 表 达 诉 求,发 泄 不 满,要 求 引 起 各 方 关 注。
通 报 也 称,整 个 事 件 过 程 中,无 一 人 坠 桥。
警 方 认 为,蒋 某 华、蒋 某 等 人 为 发 泄 个 人 不 满,蓄 意 以“自 杀”、“跳 桥”等 煽 动 性 字 眼,造 谣惑 众,已 构 成 违 法,应 依 法 惩 处。2011 年 8 月 6 日,西 湖 公 安 分 局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法》之 规 定,对 蒋 某 华、蒋 某 做 出 行 政 处 罚 决 定。但 警 方 并 未 公 布 具 体 处 罚 内 容。警 方 同 时 公 告,蒋 某 已 认 识 到 自 己 违 法 行 为 的 后 果,主 动 删 除 了 帖 文,并 发 表 道 歉 声 明。
西 湖 警 方 相 关 负 责 人 表 示,群 众 有 任 何 诉 求 可 以 通 过 合 理、合 法、正 当 的 途 径 反 映。对 以 损 害 公 共 利 益、公 众 利 益、扰 乱 社 会 秩 序 的 方 式 表 达 个 人 诉 求 的,公 安 机 关 将 依 法 惩 处。目前,西 湖 公 安 分 局 对 蒋 某 华、熊 某 毛 夫 妇 等 人 策 划、组 织 聚 众 上 桥 事 件 仍 在 深 入 调 查 之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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