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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一男子大中午混入常州市金坛区一居民家中,本想偷点东西,一推门发现就一姑娘在,于是心生歹念,准备改盗窃为抢劫。就在他持刀将姑娘往二楼推的时候,姑娘的家人回家,他见状翻窗逃跑。近日,因犯抢劫罪,该男子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郑某今年35岁,没有什么文化,以盗窃为生。2019年1月10日12点,郑某在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晃悠,看到有一户人家门没关严,留了个缝,就想进去偷点东西。可当他推开门后,突然听到屋里有人,一看是名20岁出头的姑娘。
郑某谎称自己是供电局维修人员,套姑娘的话,得知只有她一人在家,于是决定抢劫这名姑娘。他在屋里拿了把水果刀,顶在姑娘的脖子上,捂住她的嘴往二楼推。就在这时,突然门被人打开了。郑某一看有人回家,立即将姑娘推倒在地,从二楼窗户跳了出去。
第二天,郑某主动前往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他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鉴于其自首、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行为,可依法减轻处罚。
2020年6月30日,郑某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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