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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金坛出丑了。而且出丑到《南京零距离》和《澎湃新闻》上了,现在还在发酵,媒体的追问会蜂拥而至。
话说,金坛城管局经常用降尘雾炮车对着两个环境监测点高频次、长时间喷洒,引起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事情的最新进展是:区城管局相关人员被区委约谈,金坛区城管局局长王和荣表示,该局分管领导也已做出深刻检查,并已到区委接受约谈并被责令整改。而两名“没有理解领导的意思”的雾炮车驾驶员受到了待岗培训、重新分配工作的处理。
看完这样的处理,我们先是“嘿嘿”的一笑,后而感觉脊背发凉。金坛城管局你侮辱了我们的智商,同时也降低了政府的品格。当然,你城管局只是一个背锅侠,后面是环保局、金坛区政府的工作不严谨、不细致所致,一干人等,全逃脱不了干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有多大权力就有多重的责任。权责对等是责任政府题中应有之义,是政治文明的表现。“权大于责”“有权无责”或“失责不问”都有违权力与责任之间的逻辑关系。回应中一句“没有理解领导的意思”,把事情的责任全推给了驾驶员;而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驾驶员的责任至多也就是操作不当,还够不上篡改环境监测数据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样的解释不能说毫无道理,却也难以做到逻辑自洽:如果这一切不是“领导的意思”,驾驶员为什么会发生反复的、较长时间的误读?如果只是驾驶员误读了“领导的意思”,领导为什么还要“深刻检查”?……如此回应,让人愤慨。
人是你聘用的,决策是你作出的,命令是你下发的,临时工不过是“马前卒”,他们闯祸了,你把“马前卒”变成“替罪羊”,让他们当“背锅侠”,既不公平,也不合乎事实。临时工闯了祸,就算没有直接责任,也还有领导责任、道义责任,雇用临时工的行政执法机关岂可免责?大多数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对象是普通群众,群众利益因为临时工的不当执法而受损,结果却是行政执法机关毫发未伤、临时工被开除了之的问责结果,群众焉能服气?
有一种自欺欺人叫“掩耳盗铃”,有一种形式主义叫“剪矢留簇”。金坛区政府你为了完成环保达标考核而不惜在数字、指标上大做文章,制造虚假政绩,其实正是不折不扣的掩耳盗铃。 金坛区政府,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需要及时介入、一查到底,依照党纪国法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给社会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而不应任由涉事单位或个人自说自话、自行了断。不遮不掩是有信心、有力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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