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751
游客
- 元宝
- 0 个
- 银子
- 1134 两
- 贡献
- 1646 点
- 威望
- 0 点
- 注册时间
- 2015-2-9
- 在线时间
- 19 小时
游客
|
注册成为金坛论坛会员,与千万金坛网友开启缘分旅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现在注册
x
前几日一个朋友来玩,聊到家常事,后来听说他岳丈出车祸去世了,看他有点不开心的样子,我也只能故作安慰的说:想开点,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想开的话你这情况比我好,我说我爸在医院还花了那么多钱,结果还是去世了,车祸好歹不会给你留下什么压力,以后对你丈母娘好点就行了。后来我又说:现在交通事故都赔一百多万的。他说:哪里呀?卡车司机买的保险是50万! 我又说:卡车司机50万不够要自己掏钱也要赔的!他又说:不是的,卡车司机说保险不够赔,不愿承担全责,他要求鉴定的,送去常州鉴定后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责任五五分的!后来他自己也网上查了下很多电动车可以划分为机动车!
我国在1999年5月28日就出台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其中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mm。超出这个范围的都不是电动自行车了。
简单的说,那些没有脚踏的电动车,电动三轮车都已经是不是非机动车,有脚踏的用脚踏30分钟内脚踏骑不到7公里的也不是非机动车。
总的来说就是:当出了重大伤亡事故,司机的保险不够的情况下,首先交警不会轻易定责的,然后司机也会要求鉴定!还有如今很多机动车车主对随意违章电动车已经产生了敌意,很多普通事故也不愿意承担责任,比如常州某教师为了挣个理,一开始交警定机动车全责,但教师机动车主为了理,选去政复议,不但无责还要电动车主赔偿!
所以跪请广大电动车主们,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丢了性命还赔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