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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10月8日晚上,潍坊市潍城区西关街办北三里村因拆迁发生了流血冲突,三名村民被不明身份者砍伤,现仍住在医院,两人伤势较重,案件至今未破;10月12日晚上,还是在同一地点,警车护航,缇骑四出,推土机齐鸣,老百姓被隔离,强行清场——令人费解的是,竟然还有鞭炮声大作,某一群体正在庆祝胜利。从村民给我的电话中我可以听出恐惧,可以感受到恐怖——据闻,今年3月份已经发生一起不明身份人物对村民的袭击事件,被怀疑与拆迁有关,但令人诧异的是,时至今日,案件尚未告破。11月2日晚上,我家的玻璃全部被砸碎,无人负责。当然,我身在北京,没有亲眼见到,所闻可能异辞;您封疆百里,日理千机,所传闻可能也有异辞。不过引人注意是,上述所有的行为与行动都是在晚上,这是不是某些人的癖好呢?
我必须非常感谢您及您所管辖负责的行政序列中的人员,包括雇用人员与临时工作人员,自2010年3月26日迄今所表现出来的极大的克制与自律,直到11月17日凌晨,都保证了我父母的人身安全,比起前不久复旦大学我的那位失去亲人的博士来说,我是幸运的,当然,仅仅是相比较而言,这有点冷幽默的感觉。
此前,虽然有数户村民房屋在某个晚上,在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身份不明的人以大型装载运输工具推倒——当然,我还是身在北京,没有亲眼见到,所闻可能异辞;2010年10月15日我接到的电话称,我家房屋四周被挖成了护城河。但是,基于对您治下的某些官员并且是负主要领导责任官员的信任,他们曾信誓旦旦地保障,我的房子我愿意拆就拆,不愿意拆就不会拆——我把它理解成是他们对于知识分子的尊重,对读书人还讲点情面,自知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会造次;但事实是打了谁的耳光呢?
如果这一切是不明身份的人干的,基于目前的行政责任及分工,那么您守土有责,属下应负责查处;如果不了了之,或者冷处理,那么我个人会对您失望,即使这种失望在您看来不算什么,毕竟我的选票决定不了什么;如果您认为这件事无所谓,不大不小,那么我怀疑您的态度是否符合您的选民对您的预期;如果这件事在您的治下是常态,那么潍坊市的治安与人居环境,与匪区何异?我唯有不发一言,无言以对。
需要补充的是,我及我的家人到目前为止,没有见到拆迁协议书,没有见到强制拆迁通知书,没有见到开发商,没有见到任何书面文件,没有见到任何盖有高于村级别的印章的书面公告,也不知道所谓的城中村改造是谁主导的,将来是原地回迁还是异地回迁,什么时候能回迁。据闻,此间账目之混乱多达亿元。这个问题似乎需要您查证。而且,真相也似乎不难发现。
上述事件,如果需要查证,需要发现真相,我想,基于常人基本的常识判断,您比我有更便利的条件与更大的优势。尤其是在拆迁特别是基于种种众所周知的原因而强制拆迁所引发的大规模群体**件,我尤其需要提醒您的是,上述所发生的事件距离引起全国公愤的宜黄强拆自焚不足一月,作为游学异地,始终牵挂家乡的潍坊人而言,我需要提醒您及您所管辖负责的行政序列的人员,包括雇用人员——血流进地里,便再也收不回来。请珍惜村民们的鲜血。尤其需要提醒您的是,2010年年内,潍坊的法官索贿丢过丑,潍坊有过杀童事件轰传全国,加上强拆流血的事情,适可鼎足而三,与有耻焉。
我不反对发展,我欢迎发展;我不反对城市化,我欢迎城市化;我不反对拆迁,我欢迎拆迁。我想,这个“我”,也可以置换成“我们”,包括您及您所领导与管辖的人员,我,村民。前提是,确保更好地发展,确保更合理地城市化,确保更公平地拆迁。村民们为什么有意见,不愿意拆迁?我想,您作为主持者,理应比我更清楚。如果拆迁之后没有了任何保障,如果拆迁之后没有了任何依靠,如果拆迁之后没有了任何善后措施,那么,不愿意不同意不赞成拆迁就是自然而然的。迄今为止,我和村民们没有见到所谓的开发商,我和村民们没有见到所谓的开发商的资质,我和村民们没有经由民主程序讨论与表决过拆迁的任何事项,我和村民们甚至迄今为止没有看到相关的账目,相关的依据,乃至拆迁安置的相对方都一无所知,私凭文书官凭印,但一概阙如;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这些都是应该主动公示公开的,是可以讨论、讨价还价的,是需要面对面谈判的。我个人研习法律十年,且决心以法律为业,我无法说服自己接受这样的拆迁决定。在此,我不想也没有必要列举出一系列的证据,虽然根据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因为列举出来会耽误很多的时间,耗费很多的精力,您及您所领导的处在一线的拆迁人员也不一定懂;如果需要我做解释,我会面对面将相关法理予以说明,但届时请不要拖欠我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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