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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海南、天津、南京、苏州、合肥、厦门等地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房地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 9月10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房屋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国税局、银监局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下称《通知》),剑指四大违法违规行为——发布虚假信息、投机炒作、房产经纪违法违规以及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 《通知》明确,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分期首付”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被认定为投机炒作行为。另外,在公积金提取方面,《通知》作了多方面细则规定,房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此外,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被列为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而9月19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连同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等十一个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通知显示,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18年7月至12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的职责分工,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定期督查等工作方式,重点检查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了对投机炒房、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三大类行为严厉打击,包括对炒作“学 区房”、“不限购”、“不限贷”、“商住房”等概念,违规宣传商办类项目居住属性等行为;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等等。 业内人士称,此次整顿,符合此前住建部全国重点城市大检查的导向,会对房企、中介、代理机构、广告商和购房者等群体形成较明显的影响。 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从8月开始,全国已经有超过50个城市发布了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严打租售乱象。 海南省八部门日前印发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等四种行为。常熟九部门发文,截至12月底,在该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针对租赁市场存在的多种违规乱象,北京、南京、西安等地陆续发布新政进行集中整治。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银监局等部门集中约谈自如、相寓、蛋壳公寓等主要住房租赁企业负责人,明确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南京方面,要求租赁企业不得为抢占市场份额而恶性竞争、哄抬租房价格、垄断租赁房源。 有业内人士表示,因房地产市场仍存在较多投机、违规现象,所以对于租售房市场的乱象整治至少持续到今年年底。 来源:吉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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