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和着力构建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交警部门决定从9月1日至12月底,结合正在开展的“百日竞赛”,进行“电动自行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提升行动已于9月1日开启,在这短短13天内,交警蜀黍发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旧非常典型。淡薄的交通法律意识,疏于自我保护的出行习惯,各种侥幸心理和从众心理的互相交叠,使这些违法行为成为了出行的安全隐患,也有损城市的文明形象。为此,常州交警将在接下来的行动中,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重点区域常州市区及武进、
金坛、溧阳范围内,严管重点道路,尤其是25条“示范道路”,同时包括其他存在秩序乱、有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口。
重点违法电动自行车越线停车、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违法行为 | 罚款 |
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 50元 |
非机动车违法规定载人 | 20元 |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 20元 |
蜀黍们平时在路上查纠非机动车违法的时候总是会听到驾驶人这么说:“我没有违法,我一直这么骑的。”“别人也这样的,凭什么就罚我!”“我运气好,不会出事的。”“你凭什么说我违法,我不懂法的。”“我没钱,就一条命。”……还有的,直接看见蜀黍各种跑各种躲。其实,蜀黍也担心,担心一次处罚根本不能换来你对安全的认知,处罚完继续那么任性。
生命,
只有一次,
没有后悔的机会。
无视法律,
就是无视自己的生命。
来源:常州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