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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常州华东真空泵厂厂长王建刚向金坛区检察院送来一面写着“依法办案顾大局,服务社会促和谐”的锦旗,对该院侦监科干警在办理案件中主动服务企业发展的行为表示充分感谢。 1月底,该院侦监科干警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系常州华东真空泵厂的管理人员,负责该厂销售工作。同时,该厂厂长王建刚向侦监科反映,黄某系该厂销售副总,厂里尚有大量应收款需要黄某及时催收,该笔款项将主要用于春节前支付职工工资等事宜。侦监科获悉上述情况后,一方面严格审查黄某涉嫌的犯罪事实及社会危险性,另一方面就黄某企业管理人员身份及工作职责及时向当地镇政府及该企业其他员工核查。经核实,黄某的工作对企业年底稳定与发展确实有重要影响。黄某虽已涉嫌刑事犯罪,但其认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侦监科遂依法对其不批准逮捕。现黄某已重返工作岗位。 近年来,该院侦监科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走进企业,调研企业法治需求点、排查风险点、回应关切点,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准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抓紧甄别、依法纠正涉产权的冤错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依法维护非公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在司法办案中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法律与政策的界限,增强企业家信心和财富安全感。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职责,形成保护企业权益的多层格局。持续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最大程度减少、避免办案活动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巩固和健全经常性、常态化互动机制,形成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合力。 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主动到企业开展法律教育培训、法治专题讲座,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有效防控企业重大法律风险。结合办案,适时帮助企业开展犯罪预防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监管机制,有效预防职务侵占、商业贿赂、挪用资金等妨害企业管理秩序、侵犯企业财产犯罪的发生,引导企业人士守法诚信经营。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健全联席会议、案件协调和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机制,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推广知识产权保护“三专”模式,实行专业化办案、预防和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检合一”,实行一体化办案。针对科技创新中出现的新类型犯罪、科技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等情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完成创新任务中发生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的,坚持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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