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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继续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泉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在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文明行为 是一个人品德修养的“名片” 更是体现一座城市 软实力的“形象窗口”
12日上午,“晓得”从相关人士处拿到了《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包含总则、文明行为倡导、不文明行为治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6个部分。
在第五部分《法律责任》中,对违法不文明行为作出了具体处罚措施,其中:
携犬出户不使用牵引带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015年8月,我市出台了《常州市加强犬只规范化管理工作意见》,这也被称为史上最严“限狗令”,但违规现象仍然存在。
目前, 常州市区社区内的犬类 多以小型犬、品种犬为主, 也有不少大型犬 和无人看管的中华田园犬, 有市民系牵引绳遛狗, 但养狗人遛狗 不系牵引绳的比比皆是, 对怕狗人士和老弱病残者 造成了一定威胁。
经常有市民反映, 犬主不文明养犬, 甚至将狗带到饭店、 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 引起顾客反感。
这次,把“文明养犬”上升到 常州文明行为条例里的一项规定, 写进地方立法工作。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管好自己的狗狗, 莫让狗狗成为 人与人之间矛盾的导火索, 这对于养犬市民是一种责任。
“晓得”呼吁广大爱狗人士文明养犬,做一名合格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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