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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房价上涨而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屡见不鲜。金坛一位房主就在卖房后反悔,竟直接抢夺并撕毁当初签下的房屋买卖合同。法院一审判决,房主需返还双倍定金和购房款,房主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此案还在二审中。
秦某的房屋被拆迁后,获得了三套安置房。随后,秦某就以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把三套房都卖给了蒋某,初步计算总价款为125万元。去年2月底,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蒋某当即支付了30万元定金。
哪知,房子卖掉后,金坛房价陡涨。安置房交付后,按照合同约定,秦某需协助蒋某办理相关手续。去年3月10日,双方在办理领取房屋钥匙的手续时,秦某突然抢夺并撕毁了蒋某手中的买卖合同原件,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后来,蒋某又主动询问事情该如何处理,但秦某置之不理。蒋某随即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秦某承担违约责任。
庭审中,秦某称,当初签订合同时,双方已经口头约定好,房屋的最终价款应按照房屋实际面积计算,实际面积比原来预估的多了10平方米。她认为,蒋某没按照口头约定,将差价4万元写入合同,存在欺诈行为,一时气愤才将合同撕毁。
金坛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不影响秦某行为的性质认定,即使真如秦某所说,她也应当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秦某撕毁合同文本的行为应当理解为,直接表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且事后蒋某多次联系,她一直未有回复。因此,秦某撕毁合同文本构成违约,理应双倍返还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定金调整为25万元,剩余5万元作为房款,由于双方合同已解除,也应返还。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秦某双倍返还定金50万元,并返还购房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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